第三章

  引筝睁开眼就感到不对劲。

  此处金碧辉煌,不像女配李引筝的家呀!她爹李员外就是个普通公务员,住不起这样的豪宅。

  她走到镜子前一瞧。

  好嘛!这一瞧可不得了!把她惊的外酥里嫩。

  鹅蛋脸,杏眼琼鼻,樱桃小嘴。

  让男主看见就想狠狠欺负,最好欺负得哭出来~

  这,这不是女主萧意欢的模样吗?恶毒女配和温柔善良女主身体互换!

  天雷滚滚!

  没有十年脑血栓是写不出这剧情啊啊啊!

  她想让男女主在一起,可女主在女配的身体里,原来的剧情该怎么走?他俩还能修成正果吗?

  出师未捷身先死啊!

  不管了,她现在是长公主萧意欢,先去找反派弟弟萧千陌!

  穿来的时间点是在萧千陌成为暴君之前,正是凄惨无比的童年时光。

  小白菜,地里黄,爹不疼,娘不爱,还有一群恶毒的小伙伴!

  而且政权把持在曹国舅手里,皇帝老爹就是个傀儡,可想而知他作为傀儡的太子,戏弄虐待都是家常便饭!

  他登基后还要卧薪尝胆,一步步削弱曹国舅的势力,最后将其诛连九族!又因为常年吃毒药,所以才喜怒无常,阴晴不定,动不动杀人,有点放弃自己的感觉。

  作为他唯一的姐,一定要把他揉搓成团,以我马首是瞻!登基后给我来一打男宠!

  开什么玩笑!

  肯定是给他送祝福,送温暖,送治愈,让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捍卫者、践行者和引领者!

  事不宜迟!

  引筝提起裙子就往萧千陌的寝宫跑!

  “公主!哪里去?”

  宫女诺诺一把拉住了她,神情慌张,声音尖细。

  诺诺是女主的心腹,为女主出生入死,当初可没少给她这个恶毒女配下绊子!

  她亲身体验过诺诺的毒舌夹子音,用最嗲的声音说最狠的话!常常怼的她七窍生烟。

  所以,嗯!这么个忠心耿耿的小姐姐,值得拥有!

  “好诺诺,发生什么事啦?”引筝女主角色上线,温声细语说道。

  “探子来报,太子病情加重,只怕今夜就死不见尸,活不见人了!太子一死,那个曹老货肯定像个见了蛋的苍蝇,身后跟着一群推粪的屎壳郎,嗡嗡嗡地飞进宫,到时宫中肯定乱翻天!咱们出宫避避!”诺诺的夹子音还是那个味~

  可引筝已经麻了!

  完虐主角团的反派一开局就死了?

  那她这次穿书穿了个寂寞!女主变成女配,反派弟弟也要狗带。她干嘛来了?

  现在!摆烂走起!

  再次回神时,她已经被诺诺塞进马车里,悄悄出了宫门。

  马车上,诺诺见自家公主正黯然伤神,心里忍不住想:诶!太子也死了,公主就真的孤零零一个人了。曹国舅一定不会放过她们的!说不定现在就派人来追杀他们了!

  “是谁!”

  诺诺听见动静,大喊一声,然后使出一个瞬间移动的技能,离开了马车。

  差点忘了,诺诺是个能倒拔垂杨柳的萌妹子。

  外面一阵打斗,引筝掀开车帘,看到的景象让她瞳孔地震!

  白雪皑皑里,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跪在地上,浑身是血,脖子上还被诺诺架着剑。

  他怀里藏着匕首,眼神阴沉凶狠,殷红的唇角沾着血,浑身肌肉绷紧,像只黑夜里嗜血的恶狼。

  虽然脸上满是污渍灰尘,看不清容貌,可她一下就看出这小孩骨骼清奇,乃万万年难得一遇的反派暴君喵!

  暴君,你在玩一种很新的变装哦~

  “公主别出来!他可能是刺客!”诺诺高声大喝。

  只见一个白色的东西咻的一下,飞出马车,一下钻进小乞丐的怀里。

  诺诺:“……”哪来的疯兔?她家公主呢?

  小乞丐望着胸前毛茸茸的小脑袋,她的手臂缠在腰间,带来一阵陌生的温暖。

  他向来冰冷阴沉的脸罕见地露出一丝迷茫,又转瞬即逝。

  此人有何图谋?若不是他及时收住匕首,此刻她已经命丧黄泉了!暂且按兵不动,看看她耍什么把戏。

  引筝若是能听见小反派的内心戏,肯定要大叫一声,冤枉啊!

  她现在抱着这孩子,只想着这孩子太可怜了,一看就是常年吃不饱穿不暖,瘦的只剩下骨头了!

  哎呀!这胳膊肘啊,这波棱盖啊,这腰间盘啊都把她硌得慌!

  呜呜呜呜呜,好孩子,姐姐一定要把你养肥肥的,护你一生平安顺遂!

  引筝抬起头看向小反派,眼里满满的慈爱,温柔地哄道:“小孩,你叫什么名字啊?跟姐姐回家好吗?姐姐家里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呢!”

  我发四,我绝对不是拐卖小孩的怪阿姨!

  诺诺听完,内心着急上火,方才和这孩子打斗,他人虽小却武功不低,招招致命,阴狠歹毒极了!

  他刚才鬼鬼祟祟地靠近马车,谁知道是不是刺客!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可怜!

  夹子音瞬间飚起高音:“公主!不可!别看他只是个孩子,实际上是披着羊皮的狼!咬死农夫的蛇!吞了吕洞宾的狗!”

  好家伙,三种宠物一次领取。她是中了什么开局一条龙大礼包吗?

  引筝扭头,狠狠甩了诺诺一把眼神刀!

  她家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!

  诺诺瞬间蔫了,嘤嘤嘤~公主好凶凶

  一直在旁静观其变的小乞丐,眼中不断闪烁。

  公主看上他做什么?是权贵闲暇亵玩的娈童,还是随时逗弄随时舍弃的金丝雀?亦或是施舍点恩情骗他当死士?

  呵呵!不过这个公主脑袋有点不好使,连她的侍女都看出来他不是个好东西!

  不过,把高高在上的公主拉入他地狱般的世界,洁白无瑕的玉染上他的污浊,一定很有趣吧?

  他藏住眼底的阴暗,装作乖巧地低下头,声音嘶哑带着丝柔弱无助“回禀公主,我自幼父母双亡,四处流浪,不曾有过名字。今夜天寒地冻,无处讨食,恰好遇见公主马车,本想拦车乞讨,却被这位姑娘打杀在地。”

  他忽然抬头,眼中泪光闪烁,哑着声音竭力道:“公主!我不是她说的那样的!请相信我!我愿侍奉公主一辈子!”

  呜呜呜!小可怜!快到麻麻怀里来!

  引筝听完心疼地搂紧小反派,连忙又甩给诺诺好几把眼神刀!

  诺诺:“我,他,我……&#*$¥”

  嘤嘤嘤~根本不是这样的!明明是他,是他鬼鬼祟祟,不怀好意!

  你看,你看,他笑了!他笑了!一脸小人得志!

  公主啊!不要被他骗了!

  诺诺欲哭无泪,眼睁睁看着自己公主纤纤玉手抱起那脏兮兮的可恶的小乞丐,坐进马车!

  “你别进来了!”

  咬帕子!嘤嘤嘤~

  马车里,富丽堂皇,熏香袅袅,温暖如春,和外头的冰天雪地仿佛两个世界。

  她怀里的小乞丐一进来就打了个哆嗦。引筝连忙拿来狐裘把他裹起来,又烧热水,又塞糕点给他。

  趁他狼吞虎咽之际,拿着手帕擦他脸上的灰尘和血渍。

  擦完后,一张唇红齿白,眉清目秀的小脸露了出来。

  萌娃子,我叫你一声暴君,你敢答应吗?

  引筝等他吃完,双手一把捧住他的脸,严肃地看着他说道:“孩子,你刚刚说错了。”

  他悄悄握紧怀里的匕首。

  难道,这个蠢公主识破他了?不过,他可随时取她性命!

  引筝并不知道自己快要注册生死簿了。她轻轻抹去小乞丐唇角的糕渣,严肃脸秒变柔和:“我带你回家可不是要你侍奉我,我要认你做我弟弟!做亲人!”

  小乞丐愣住,清澈的寒眸罕见地流露出茫然,莫名让人心碎。

  弟弟?亲人?

  和他想得不一样呢。

  可那又怎样?命中带煞,孤辰寡宿,同他亲近的人最后都会厌弃他,恨不得他死!

  他亲生父母亦然,说他是灾星,哄他喝下毒药!若不是在喝下毒药前的最后一刻,看出他们慈爱外衣下解脱的笑意,他早就死在那个家里。

  逃出来以后,也有所谓善人收留他,最后都露出吃人的面目。

  若从没有希望,该有多好?就让他这么个脏污的东西烂在地狱里!

  引筝见他沉默不语,心里一沉。

  “宝,你是不愿意吗?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!你要啥我都给!”

  她真挚温柔的目光让他心里慌乱,从来没有被这样坚定又温暖地注视着。

  她的眼睛是那样明亮清澈,仿佛不染纤尘的月光。

  也许,这个人不同。

  这样想着,小乞丐低下头,像只小折耳猫怯生生地伸出小爪子,慢慢揪住引筝的衣角,破碎的声音喊了声:“阿姊。”

  “诶!”

  引筝甜甜地应下来,笑靥如花,暖到他的心间。

  “你还不曾有名字对吗?你想叫什么呢?”

  “听阿姊的”

  如今的小反派身形孱弱,一看就是营养不良,脆弱瘦小的模样像随时凋谢的小花。

  “不如就叫狗蛋吧?贱名好养活!”

  她似乎听见孩子拳头硬了的声音。

  “呃,容阿姊再想想哈。”

  也是,那样狂拽酷炫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反派暴君boss级人物,怎么能叫狗蛋呢?得取个霸气侧漏威风凛凛的好名字!

  “不如就叫霸霸吧?多霸气!”

  多好的名字!占人便宜却不费吹灰之力,收获一群好大儿。

  咦?为何周围温度骤降?

  好冷啊!引筝看了眼面前正散发冷气的小团子。

  emmmm~

  夏天不用愁了,身边就有个人形空调。

  孩子冷脸老不好,多半是名字起的不好,得起个有人气的名字!

  “那就叫阡陌!”不改了!给我惯的!

  阡陌交通,鸡犬相闻,多有人间烟火气呐!

  兜兜转转还是取回原来的暴君之名,本想改个名字改个气运的!无奈,她就是个起名废!

  瞥见阡陌一脸看傻逼的样子,她就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光辉灿烂的姐姐形象碎了一地。

  第四章

  引筝带着阡陌和诺诺住进一处郊外小院子。

  虽然她是公主,但是在外戚专权,皇室衰微,国将不国的危急存亡关头,作为一只落毛的凤凰,她只能住上这样一座低调奢华有内涵的四合院,靠着母妃家一点点私产,过上了小康生活。

  “阡陌!诺诺!快来尝尝我做的饭!”

  引筝坐在饭桌前,捧着脸笑眯眯地看着两人夹菜往嘴里送。

  忙活了一上午,是时候验收成果了!

  “阿姊做的自然是顶好的!”阡陌冲她露出绚丽的笑容,精致漂亮的五官舒展,仿佛天上的小仙官。

  很好!这些天不要钱的海参人参西洋参,猪肉牛肉鸽子肉没有白吃!这小模样长得,真俊!

  引筝甚是欣慰地摸摸他的头,阡陌的笑容越发灿烂。

  “呕!”

  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响起,打破了这样温馨的画面!引筝和阡陌同时蹙眉,看向煞风景的那人。

  诺诺牌夹子音哭唧唧响起:“公主!你莫不是上茅房忘了洗手就去做饭了吧?还是炒菜时被人挖走了脑子眼睛鼻子嘴巴和四肢?不然怎么会做出这样让人七窍流血,恨不得咬断舌头也不要吃的饭菜!呕!”

  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。

  引筝向诺诺投射一个死亡凝视。

  诺诺,信不信我不仅可以做出让人七窍流血的饭菜,还可以把你打成夹子!你说说看,你好好一个姑娘怎么就长了张嘴!

  忽然,她的手被轻轻握住,一抬眼就掉进一双盛满星辰的眸子里。

  “阿姊你别听她瞎说。我觉得很好吃。以后就只做给我一人好吗?”阡陌的声音清澈如水。

  啊!天上地下都找不到第二个这么暖心的小宝贝了吧?

  引筝激动地点点头,没有看见一旁诺诺盯着阡陌的眼神越发愤怒!

  这小子一来,抢走了公主多少的爱!她在公主心里的位置一落千丈!

  小子!你别太得意!公主早晚会看清你的真面目!

  “公主,其实诺诺也觉得好吃!呕!”

  gun!你先停止呕吐再说话吧!

  三人住在小院的生活和谐融洽,如果忽视掉诺诺和阡陌背地里的勾心斗角,暗潮汹涌的争宠行为的话,就称得上岁月静好。

  两人天天在引筝背后你一招,我一招,你一招,我一招,高手过招,招招致命。

  他们以为她不知道,其实她背后长了双眼睛,一切都在她眼皮底下。

  她重金聘请武林第一来教阡陌武功,并且故意“安排”诺诺作为难防的暗箭,不断训练阡陌的敏捷度,孩子以后再也不怕社会的毒打啦!

  再苦再累也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!

  随着阡陌的武力值飙升,文化课也不能落下!

  引筝决定亲自上场。

  我不装了,我摊牌了。

  想当年,她可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穿书局的,虽说不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却也能出口成章。

  “陌陌啊,俗话说得好,熟读唐诗三百首,不会作诗也会吟。今日,阿姊教你背诗。”

  书房里,阡陌手持毛笔,端坐桌前,身姿清雅若俊逸出尘的文人墨客。

  他的目光紧紧跟随着引筝,她正拿着书背着手像个老学究一样踱来踱去。

  引筝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须,看了眼阡陌,嗯!这孩子学习态度很端正嘛!眼睛跟着老师走,手还拿着笔准备做笔记。可造之材,能当大任!可以接续老夫的衣钵!

  “额哼额哼!”她清清嗓子缓缓开口:“慈母手中剑,游子身上劈,一秒十二剑,剑剑出暴击,父看子未凉,掏出7匹狼,子看7匹狼,瞬间透心凉,透心凉,心飞扬,果冻我要喜之郎!”

  “阿姊,什么是七匹狼和喜之郎啊?”阡陌一脸认真好学,不懂就问。

  引筝见阡陌正奋笔疾书,吓得连忙制止“别记别记,不过是老夫学累了打发时间的玩笑罢了!”陌陌,这孩子就是太实诚了。

  还是别开玩笑了,正经教书吧,别耽误娃的学习。

  “嗯哼嗯哼”引筝清清嗓子,表情严肃,背诵道:

  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,流向那万紫千红一片海。君不见,老夫聊发少年狂,一枝梨花压海棠。左牵黄,人生得意须尽欢,停车坐爱枫林晚,明月何时照我还。天生我才必有用,老鼠儿子会打洞。”

  怎么越背越不对劲?